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综合所得预扣预缴
在优路教育,我们深知每一位备考初级会计师的考生都承载着对未来的期望与梦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考试要点,顺利通过2025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我们精心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科目的核心考点。今天,我们将聚焦“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这一关键环节,通过详细解析和例题演练,帮助大家深入理解税法原理,提升解题能力。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考点学习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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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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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 20%
(2)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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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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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20%
(2)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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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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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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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的考点学习,相信大家对“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优路教育初级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始终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贴心的学习支持,助力每一位考生实现自己的会计梦想。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出更多关于初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点解析和备考策略,敬请期待。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的互动讨论,共同分享学习心得,携手迈向成功。在备考的路上,优路教育愿与您同行,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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