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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串讲:支付结算概述

2024-07-18 10:03
在准备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的过程中,"支付结算概述"无疑是考生们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之一。作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支付结算不仅关乎资金的流动与清算,还涉及众多法律规范和实际操作要求。今天,我们将为大家带来《经济法基础》中"支付结算概述"的重点知识点串讲,帮助考生们系统地梳理这一章节的核心内容,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踏入初级会计考试的《经济法基础》领域,支付结算作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概述是考生掌握的基石。本讲将围绕支付结算的基本概念、基本要求进行重点知识点串讲,为考生构建清晰的知识脉络,助力高效备考。

 

考点1:支付结算概述

支付结算工具。

三票一卡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本票

支票

银行卡

结算方式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电子化支付

网上银行、条码支付、网络支付

【注意】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使用量较少,不再讲述。

 

考点 2: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使用统一规定印制的合规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2.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区分伪造和变造。

伪造

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

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变造

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变造方法: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

 

(2)更改规定。

出票金额、出票曰期、收款人名称

(绝对)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填写规范

(1)基本规范要求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潦草,防止涂改。

(2)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规范性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

(3)出票日期。

要求

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规范写法

加零

壹、贰和壹拾

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

加壹

拾壹至拾玖

 

(4)金额

①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②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典型例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办理支付结算基本要求表述,正确的有()。

A.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B.票据上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码记载

D.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答案】ABD

 

综上所述,支付结算概述作为《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章节,不仅涵盖了丰富的理论知识,更与实际操作紧密相连。通过本次重点知识点串讲,希望考生能够全面理解支付结算的基本概念、原则及操作流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为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灵活运用这些知识点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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