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初安【临考狂背50点】化工安全考前记忆(47—49)
在2024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优路教育特别为考生们精心准备了“临考狂背50点”系列,旨在助力大家高效备考,轻松记忆。本篇,我们将深入解析《化工安全》中的隐患治理方案、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事故报告内容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关键考点,为您的备考之路增添动力。
考点 47:隐患治理方案★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考点 48: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考点 49:事故报告内容及事故应急处置★★
(一)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二)事故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通过对《化工安全》中隐患治理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事故报告内容及事故应急处置等考点的系统梳理,我们希望能够为考生们的备考之路点亮一盏明灯。优路教育“临考狂背50点”,不仅是对考试要点的精炼总结,更是对考生们辛勤付出的认可与鼓励。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即将到来的考试挑战,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