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初安【临考狂背50点】法律法规必背(33—35)
备考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冲刺阶段,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尤为珍贵。优路教育深知考生们的紧迫与需求,特此推出“临考狂背50点”系列,精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关键知识点,助力考生备考。本篇我们将深入探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为考生们搭建起坚实的备考桥梁。
考点 33:特种设备事故
序 |
一般事故 |
较大事故 |
重大事故 |
特别重大事故 |
1 |
死亡<3 or 重伤<10 or 1 万≤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 |
3≤死亡<10 or 10≤重伤<50 or 1000 万≤直接经 济 损 失 <5000 万 |
10≤死亡<30 or 50≤重伤<100 or 5000 万≤直接经济损失<1 亿 |
30≤死亡 or 100≤重伤 or 1 亿≤直接经济损失 |
2 |
/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
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 故 障 中 断 运 行240h 以上 |
600 兆瓦以上锅炉爆炸 |
3 |
500≤转移人数<1万有毒介质泄漏 |
1 万≤转移人数<5 万有毒介质泄漏 |
5 万≤转移人数<15 万有毒介质泄漏 |
15 万≤转移人数有毒介质泄漏 |
4 |
电梯轿厢滞留人员 2h 以上; 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h 以上 12h 以下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lh以上 12h 以下的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 滞 留 人 员12h 以上的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 设 施 高 空 滞 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24h 以上 48h以下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 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48h 以上的 |
5 |
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 |
起重机械整体倾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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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34: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考点 35: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四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3)应急救援队伍。
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
掌握“临考狂背50点”中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的精髓,将为考生在考试中增添一份从容与自信。优路教育愿成为您备考路上的坚实后盾,与您携手共进,直至考试成功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