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必读:商标专用权详解
随着2024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新大纲的公布,备考之路又迎来了一次重要的转折。这份新大纲不仅是对原有知识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更是对考生们学习方向和策略的一次重要指导。接下来,优路教育将针对新大纲内容为考生们总结出“抢跑100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大纲带来的挑战。
考点二十七:国际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初步审查不是 PCT 申请的必经程序,是可选程序。
2.须经申请人请求方能启动审查。
3.初步审查结论对进入国家阶段的审查不具备约束力。
4.初步审查意见除经申请人请求或授权外,国际局和初步审查单位具有保密责任。
考点二十八: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依附于商品或服务而存在的标志
商标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上使用的标志,如果产品不是用于交换,它上面的标记也就不是商标,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区别来源是商标的本质特征,通用标志或通用名称,不具备区别来源的功能,因而不是商标。
3.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对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能力应当突出醒目,便于识别和记忆。区别能力强即显著性强,区别能力弱即显著性弱。
4.商标是一种可以为人所感知的符号
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及以上要素的组合组成。组成商标的这些要素都可以通过视觉、听觉、味觉等接触、感知。
考点二十九:商标的种类
(一)按照商标使用载体不同划分
1.商品商标
2.服务商标
(二)按照商标与使用者的关系及作用不同划分(3 类)
1.普通商标
2.集体商标
3.证明商标
(三)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同划分
1.传统商标:通常由文字、字母、数字、图形等要素或其组合构成。
2.非传统商标
(1)立体商标(2)听觉商标(3)味觉商标(4)触觉商标(5)颜色组合商标
考点三十:商标专用权的权能
通常注册商标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专用其商标的权利,这是商标专用权的核心权能。
“专用”并非只针对使用,还包括禁止、许可、转让或继承等权能。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指定上使用被核准注册商标。
2.禁止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种类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3.许可权,商标注册人可以许可他人在指定上使用。
4.转让权,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
考点三十一: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1.专有性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专有使用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权利。
2.地域性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商标专用权仅在注册国受法律保护。
3.期限性
是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我国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 10 年,10 年到期前可以续展,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册商标被注销。
考点三十二: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
(一)使用原则
是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时间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在商标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以商标使用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最先使用商标的人获得商标权。
(二)注册原则
是指将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
商标只有经过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人才能获得商标权,即使是未使用过的商标,也同样可以申请注册,获得商标权。
(三)混合原则
依该原则,商标权需经申请注册才能取得,但是在核准注册后的一定时间内,给在先使用人以使用在先为由提出撤销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注册的与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机会。只有经过一定期限后,没有先使用人主张权利,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取得稳定的商标权。
考点三十三: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一)自愿注册原则
是指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对其使用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商标注册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商标法》实行自愿注册原则为主的同时,对极少数商标仍然要求强制注册(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等,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二)注册保护原则
在我国,申请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途径。
但是,商标通过注册获得保护,并不意味着未注册商标就一定得不到相应保护。
(三)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般原则。
(五)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