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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机制”的几个建议

2024-01-22 10:40

2022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中医人才考核作了如下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很多省市近年来也发布了“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实施细则。

这些省市在执行中医师承与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时候都要求,应考人员在省城参加考核,由5个以上的专家商议认定“考生”是否合格。为保证考核过程的严肃、公平、公正和可追溯,不少地方在考核时还在考场里装上几个摄像头。总体而言,这种考核方式无可厚非。但也应看到,不少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年纪不小,甚至是年过花甲的“老先生”。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这些人大多集中于广大乡镇农村地区,他们尽管行医多年,在群众中享有不错的口碑,但囿于个人经历等因素,十有八九都有一个不是“短处”的“短处”——在自己熟悉的场所给病人看病没问题,但在“考场”这一特殊环境中、在短时间内要正确回答考官的提问,焦虑、晕场、蒙圈在所难免,加上担心考不过“老脸”不保,更加影响了正常发挥。而对于担任现场考官的专家而言,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据此判断、认定这部分“考生”的正常水平。

鉴于此,笔者建议,各省在继续推行确有专长人员到省城参加考核的同时,集中组织“考官”下基层甚至下乡就近考核。这样做既符合“放管服”改革的大方向,又解决了部分年龄较大的确有专长“考生”的怯场问题,便于他们正常发挥水平通过考核,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集中更多精力为十里八乡邻里乡亲们的健康保驾护航,从而切实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当然,这样做的确会增加相关地区的政府部门行政成本,但“收益”更大:一方面,节省了更多人赴省城应考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成本可能比集中组织专家下乡要大不少;另一方面,由此而带来的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水平的提升,从而减少疾病的发生以及带来的社会效益的增长,更为可观。

对于确有专长的“确有”的认定,就是一个以学术专长为基础,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问题。由于这属于考核,而不是考试,“会什么、报什么、考什么”等等问题,本就不是一张考卷可以简单解决的问题。在技术考核标准上,没有“一技之长”,何来“确有专长”?为了证明“确有专长”,就需要一定技术支撑,要有实际操作演练,检验其是否具备相关资格。因此,对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认定,组织“考生”赴省城应考与集中组织专家下基层,二者不仅并行不悖且更能互相补充,体现了政府部门在振兴发展中医药上的更多“柔性”、灵活性。这并非降低标准,反而有助于更直接全面了解应考人员的真实情况,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任的做法。

在具体操作上,可由省级中医医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下基层,由县、区级中医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评价、使用、监管,省里指导、发证,撤销相关人员的资格也需要省里批准。考核专家的人员构成可以由县区在专家库里选取,以本地专家为主,可以让真正了解被考核医师的人有发言权,让保荐的两位中医师切实负起责任。同时,也可以聘请异地专家参与考核,还可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

行业管理也是国际上一种常见的重要管理方式。例如,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成立“一技之长专委会”,其宗旨就是为有关“一技之长”“确有专长”人员服务,替政府分忧。事实上,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就提出,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同时,考虑到确有专长人员获得行医资格之后,大多数是在基层开展业务,可以有效提升、填补基层中医馆、社区卫生中心的中医服务能力与水平。因此,可以考虑通过行业组织在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试验田”,保证“确有专长人员”来于基层、服务于基层。

总之,通过政策保障、学术引领、行业支撑,我们完全可以期待,在新医师法等系列利好的推动下,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更好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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