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师承/中医专长

2023年山西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通告

2024-05-08 11:34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二)自公证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满三年的。

(三)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者登录山西省中医药数据中心,进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入口,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

(二)网下报名。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初审,符合条件的函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指导老师执业注册在委直(管)医疗机构的,委托省针灸学会对其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省针灸学会函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提交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学历或学历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七)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八)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九)参加过2012-2022年出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如2023年继续申请出师考核,只须提供1、2、3条所述材料。

四、材料审核

(一)县级审核。县(市、区)卫体局负责材料初审,要查看以上资料的原件,必要时要实地查看。向所在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第1、6条材料原件、照片及以上第2、4、5、6条材料的复印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二)市级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对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必要时实地抽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复核。

(三)省级审核。委托省针灸学会对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由省针灸学会汇总统一函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确认。

五、报名时间、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2月1日启动,5月31日结束;6月1日-20日各市进行网上审核并确认。

2.网下报名。各市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出师考核初定于2023年7月中下旬,考核地点设在国家中医类别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山西省中医院)。7月1日起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相关表格请登录山西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下载。

六、其它

(一)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只作为其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之一。

(三)《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规定: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

以上内容来源于: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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