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公告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卫生计生规 〔2018〕3 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2017年7月1日)已经在本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人员;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条件及要求
(一)指导老师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执业注册在湖北省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
推荐医师应当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主要执业机构在被推荐者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所在市州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 10 年或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被推荐者专业相近或相关。每年推荐不超过 2 名。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8月15日。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1.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进入业务登陆入口注册报名(已注册人员无需再注册)。(操作说明见附件1)
2.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由所在医疗机构登录湖北省卫生健康基础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完善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信息,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通过身份核验后,对申请人进行评价、推荐。(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纸质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长期临床实践地(师承人员到师承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两名推荐医师需携带相关证件、资质证书和申请者同时到现场进行身份验证,确认推荐信息的真实性。申请者和两名推荐医师在现场打印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上确认签字。申请者和两名推荐医师不能同时到现场确认的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不实不全的,或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中存在安全(不良)事件的,不予受理。现场不受理报名申请,不受理跨报名点审核。
(三)简易程序
适用于往届已通过报名审核的申请者。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已链接到报名系统中,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考核须提交的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及相关佐证材料;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书(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6.跟师学习证明材料
(1)从跟师学习合同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每年的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2)继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两年的证明材料(每年的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已取得本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人员提交);
7.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8.指导老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9.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
10.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年以上证明(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11.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
12.在本省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如有)。
现场审核确认需携带第1项纸质版和第3-6、8、10、12(如有)项原件。
(二)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及相关佐证材料;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6.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7.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
8.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年以上证明(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9.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
10.在本省取得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如有);
11.在本省取得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如有)。
现场审核确认需携带第1项纸质版和第3-6、8、10(如有)、11(如有)项原件。
具有我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须提交1-5,7-10项;已取得本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须提交1-5,7-9、11项。
五、考核方式、内容、程序
考核方式: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内服方药类(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中药等。
(二)外治技术类(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使用外用药物的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三)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类(30分钟),或者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类(30分钟),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和地点:2023年第四季度,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资料,如有伪造证明、材料抄袭、内容雷同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年考核成绩无效。
(二)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必须熟知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填写有关意见和证明,并对提供的意见和证明负法律责任。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核实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提供相关情况或资料不实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向有关部门及其所在单位通报,不得再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
(三)对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申请材料不实不全的、不符合中医医术专长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