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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批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0人

2024-10-23 15:33
在春意盎然的2025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以其蓬勃的教育活力和卓越的教学质量,再次吸引了众多教育才子的目光。为了进一步提升区内中小学的教育质量,余杭区教育局决定启动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诚邀80位热爱教育、才华横溢的您加入这个充满活力与机遇的教育大家庭。这不仅是一次职业的选择,更是对教育梦想的追求与实现。在这里,您将有机会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教育者并肩作战,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3年,余杭GDP达到2936亿元,增长8.5%,勇夺浙江“经济第一区”;完成财政总收入80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68亿元,总量位列全省第一,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人,其中高中30人,初中30人,小学2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年龄在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10月2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10月3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21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2日9时—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签约

(一)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考核方式具体可通过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设合格分数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综合(专业)成绩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二)签约

签约对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

签约事项: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约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

2.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5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等材料,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聘用后,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余杭区人才补贴待遇(包括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分期安家补贴,最高领取人民币13万元生活安家补贴)。

 

七、其他事项

1.具体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2.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签约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6.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随着招聘工作的圆满落幕,期待这80位新成员能够迅速融入余杭区的教育环境,与师生们携手共进,共同书写余杭教育的新篇章。愿你们在新的岗位上,不仅能够传授知识,更能激发学生的潜能与创造力,成为他们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余杭区将为你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平台,让你们的教育梦想在这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同时,也祝愿所有参与此次招聘的朋友们,无论结果如何,都能保持对教育的热爱与执着,继续在教育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愿你们的教育之路越走越宽广,成就非凡,桃李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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