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称新政出炉,造价工程师等技术人员迎发展空间新机遇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强调了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与职称的衔接对应问题,为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与职称直接对应
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准入类、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于造价工程师而言,这意味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无需再进行繁琐的职称评审程序,即可直接获得相应层级的职称认定。这一举措不仅简化了职称评定流程,也进一步提升了造价工程师的职业地位和认可度。
二、职称晋升渠道更加畅通
通知还明确指出,在对应范围内,对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全省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对于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无需再受职称评定年限等限制。这一规定为造价工程师提供了更加畅通的职称晋升渠道,有助于激发其创新创业活力。
三、技能人才与职称评价的双向贯通
除了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衔接对应外,通知还强调了技能人才与职称评价的双向贯通。具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系列的职称评价,而取得助理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技能评价。这一举措打破了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壁垒,促进了两类人才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四、加强政策执行与监督指导
为确保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指导,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作用,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对应相应层级择优聘任。
此次河南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为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畅通的职称晋升渠道。这不仅有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也有助于推动河南省人才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在职称制度改革的助力下,实现个人价值的更大化和社会贡献的更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