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第22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完成对2024年第22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的审核工作。现将审核合格、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就有关注册证书的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24年第二十二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1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人两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请各有关单位及持证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注册证书的领取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各有关单位及持证人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新疆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