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4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过严格审核,于2024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此次公示旨在公开透明地展示审核结果,确保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为广大申请人员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反馈渠道。
关于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丽君等85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闫纯亮等472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010-58934733
附件:
1.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申请人员对公示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我们承诺将认真对待每一条反馈,确保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