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第21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已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期公布了2024年第21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24年第二十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人两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8日
此次公布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标志着新疆在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提升。对于获得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而言,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认可,更是对其未来在工程造价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期待。希望各位注册造价工程师能够珍惜荣誉,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新疆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提醒广大从业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争取早日加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行列,共同推动工程造价行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