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新疆2024年第21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2024-10-06 11: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21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本批次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延续注册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延续注册旨在确保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持续符合行业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以下是关于本次延续注册的具体通知内容:

 

关于办理2024年第二十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的通知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9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人员详情见附件)。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证书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我们衷心祝贺所有通过本次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审核的持证人,你们的持续努力和专业精神为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以确保您的执业资格得到有效延续。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位持证人,在执业过程中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为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访问官方网站。再次感谢各位的支持与配合,期待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携手共进,共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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