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北京2024年9月18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2024-09-21 14:3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9月18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重要通知。此次通知标志着近期内完成审核的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延续注册工作已圆满结束,相关持证人员将迎来新一轮的执业周期。延续注册作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程师持续执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加盖2024年9月18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章的通知

 

北京近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完成。请您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加盖延续章。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领取规则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持证人本人领取方式

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二)委托他人领取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受托人持本人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领取申请》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注:如果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破损的,可申请补办注册证书

二、温馨提示

1.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含有姓名、照片、出生日期及身份证件号码。

2.如持证人、受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可通过实名认证出示有效电子身份证件供工作人员在线查验。

3.因持证人长期在外省市或境外工作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受托人与持证人本人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两名工作人员鉴证下,完成持证人委托意愿及身份证件原件的核验工作。

4.《单位领取申请》中应包含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证书信息(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类别、领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领编号

持证人、受托人请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知,取得领取编号后,再按要求加盖延续章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加盖延续章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取编号。

、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联系电话:010-89150138

 

北京市2024年9月18日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不仅为持证人员提供了继续执业的合法依据,也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期待所有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够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提醒广大持证人员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完成相关注册手续,确保自身执业资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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