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征集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相关造价管理协会)现面向全区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正式发布关于征集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总结和推广我区在工程造价管控领域的优秀实践经验,提升行业整体业务水平,特开展此次案例征集活动。
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3〕157号)精神,做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推进工作,总结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优秀实践经验,提高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水平,我站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过程咨询服务是将工程项目委托一家咨询单位统一负责,涵盖项目策划至运营维护等全寿命周期多个阶段的业务,通过建立单一责任主体的造价管控责任制度,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和风险管控能力,将全过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前期决策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形成全流程、全方位的闭合管理,实现更精准、更有效的建设项目投资管理。
本次征集是企业自愿申报,主要是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及造价管控等,最少包含两项以上服务内容。
二、征集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完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征集原则
(一)真实性。案例应来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真实实践且具有广泛性,禁止上报虚假信息和资料。
(二)先进性。案例应能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规划、投资控制、合同策划和管理、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和措施优化等方面为项目带来增值的有益方法和经验。可包含具有亮点和特色的成果,取得良好效果的数据对比等。
(三)借鉴性。案例应上报较成熟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经总结可对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业务具有指南性作用,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四)授权性。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的授权,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较强的专业力量、优秀的工作业绩;
3.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建立健全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
(二)申报材料
1.《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征集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4.正在实施全过程咨询的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5.已完工的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申报数量
案例申报数量不限,一经采用,不得撤稿。未被采用的具有全过程特点的案例,经过修改完善后,可再次上报。
五、案例采用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在建项目,可推荐列为自治区级试点项目,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推广先进做法。同时,我站将选取优秀案例刊登在《宁夏工程造价》期刊上,供行业内交流学习。
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电话:0951-5054267
邮 箱:xik267@163.com
附件:《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案例征集表》
我们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案例征集活动,共同为推动宁夏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案例编写与提交工作,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先进性和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