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启航宝点(三)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已经定在10月19日-20日了,时间已经不多了,不知各位考生们准备的怎么样了。我帮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宝点,希望能过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五、法律责任
罚款金额 | 情形 |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 1)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3)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
例: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现( )行为的,可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A.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B.跨省承接业务不备案,逾期未改正的
C.恶意压低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
D.同时接受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答案】B
考点六:建筑许可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施 工 许 可 证的申领: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施工许可证的有限期限:
(1)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例:根据《建筑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A.1
B.2
C.3
D.6
【答案】A
以上就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部分宝点,想要了解更多一造资料讯息,点击一级造价工程师。另外,也衷心祝愿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