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建厅: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10月11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以下为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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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3〕1号)要求,从10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检查内容
(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1.要求受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本单位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2.现场查阅2021至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3.企业是否存在恶意压价收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企业是否存在同利益体工程造价审核行为;是否存在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二)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行政检查:
1.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养老保险、继续教育等核查依据材料;
2.要求企业提供造价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依据材料。
三、抽查方式
由“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按3%的比例抽取;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行政检查采取网上和现场检查方式,按3%的比例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被抽取企业的造价工程师。
四、抽查时间安排
全省抽查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10月下旬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等情况书面报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我厅适时组织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工作,精心谋划和组织好相关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
(二)本次抽查工作要填写完整的检查工作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要实现被抽检对象的全覆盖检查,防止监管工作留有死角,确保检查和抽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三)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不应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
联系人: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服务处 舒培、邓红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附件:检查工作情况记录表
被检(抽)对象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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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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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抽)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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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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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的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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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抽)查工作人员(签字) |
组长(签字) |
检查时间 |
检查工作情况记录表
所属设区市: 检(抽)查单位: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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