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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05-08 16:06

一、单位简介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获准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医学、中药学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医获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林城贵阳,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又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且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新性、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类型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培养类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0”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创新能力的培养。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5”

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医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招生方式及人数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拟招收6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用学校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总计划,若申请-考核制招生完成了2024年教育部下拨的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用于普通招考。招生专业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医学类考生体检要求。

4.须经拟报考导师同意。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申请者学位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在境外获得医药学类硕士学位者,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查询,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7.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的考生,报名前须取得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并且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需由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类型证明);

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已获得医学硕士学术学位,目前从事临床相关工作,并且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8.在职考生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方可报考。

(二)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

4.GRE考试成绩≥310分及以上;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且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及以上(仅作为英语水平条件);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三)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者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SCI期刊论文1篇;

2.截止报名前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项目应未超过合同书中规定的结题日期);

3.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8位),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第1位)。

以上近三年时间要求为202111日至2024315日(含起止日当天),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中所要求的论文应不包含在发表当年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四)报名和考核流程

1.导师确认

申请者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考后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以下简称导师确认表)(附件5)。

2.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所报导师同意,并已签署《导师确认表》后,于2024318-329自行登陆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界面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其他时间系统不开放)。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贵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考生自述”“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均需要打印后手写补充完整;报考培养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学校审查意见无需填写。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考生可自行进入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更新,报名截止日期后信息不能更改。

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后,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扫描并合成一份清晰的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要求含有封面、目录及页码)。文件以报考院系码+院系名称+报名号+姓名命名,如“001基础医学院20243001张三。进入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在第二页最下面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要上传的文件,然后点击报名材料上载,上载成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完成。上载成功后在页面上方提示栏会出现文件上载成功字样。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邮寄,审核过程中如申请人材料有问题的,相关审核老师会通知考生本人。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封面(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4)。

4)《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附件5)。

5)《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6)符合申请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GRE;全国外语水平考试;SCI论文等)。

7)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中文论文提供杂志封面、目录页、正文;SCI论文提供论文全文);课题合同书(立项书);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学术水平证明其他材料。

8)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6)。

9)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空白处注明 “用于报考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

10)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单位人事档案章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1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未能提交者取消入学资格)。

12)已获得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

14)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应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证明;往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证。

15)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三年的证明(附件7)。

3.资格审核

所有申请者资格审查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主要审查考生政治素质、思想表现、专业操守、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由研究生院以函调的形式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终止申请程序。

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按照申请条件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后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终止申请程序。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入围综合考试的申请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综合考核。

4.缴费

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待考生资格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

各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应由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且当年拟招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总数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考核小组另设1-2名秘书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及能力(含学术潜力),总分10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考核(2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主要通过随机抽题或查阅考生报考材料结合专家组随机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查。

2)专业基础(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主要通过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

3)学术水平及能力(60分)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等方面内容,了解考生对本学科学术前沿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主要采用申请者汇报和专家组现场提问等形式进行。

4)成绩使用

综合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则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资格审核及考核时间安排

①202441-48日,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②202449日,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③2024420日,综合考核。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六、普通招考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医学类考生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学位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在境外获得学位者,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网址查询,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6.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的考生,报名前须取得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并且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需由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类型证明);

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已获得医学硕士学术学位,目前从事临床相关工作,并且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7.在职考生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方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422-429日(有意报考的同学请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自行登陆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界面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其他时间系统不开放)。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贵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考生自述”“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均需要打印后手写补充完整;报考培养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学校审查意见无需填写。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考生可自行进入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更新,报名截止日期后信息不能更改。

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后,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扫描并合成一份清晰的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要求含有封面、目录及页码)。文件以报考院系码+院系名称+报名号+姓名命名,如“001基础医学院20243001张三。进入我校博士报名系统在第二页最下面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要上传的文件,然后点击报名材料上载,上载成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完成。上载成功后在页面上方提示栏会出现文件上载成功字样。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邮寄,审核过程中如考生材料有问题的,相关审核老师会通知考生本人。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封面(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4)。

4)《贵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5)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5)。

6)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空白处注明 “用于报考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

7)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单位人事档案章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8)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未能提交者取消入学资格)。

9)已获得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

11)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应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证明;往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证。

12)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三年的证明(附件6)。

1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证明水平材料(选传材料)。

14)考生认为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著(封面、编委、目录页即可)、专利或科研成果等(选传材料)。

2.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主要审查考生政治素质、思想表现、专业操守、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由研究生院以函调的形式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终止申请程序。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按照报考条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终止后续程序。

3.缴费

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待考生资格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三)初试安排及时间

1.初试内容

英语(笔试,不含听力)。

②两门业务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及考试辅导,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2024518-19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甲秀校区(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具体考场位置见研究生院网站考前通知。

考生需在2024514-51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4522日。

2.复试内容:复试方案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更新)。

七、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1.“申请-考核制各学科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核中学术水平及能力成绩、专业基础成绩顺序依次按得分高低为序。所有成绩均相同的,由报考导师根据考生前期研究情况结合导师研究方向确定排序),结合政审情况,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普通招考考生由研究生院汇总并计算考生总评成绩,结合政审情况,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出现拟录取最后一名总评成绩完全相同的并列情况,以复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总分与复试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次序进行成绩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若所有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则由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确定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需在网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原因)申请-考核制由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普通招考则由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需重新公示10个工作日。

(二)体检

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省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检查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录取信息,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对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能通过录取检查者不得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二)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奖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毕业生就业

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旦确定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类型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类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工作单位签署好相关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我校将大力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范围及力度,公示内容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信息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复试相关信息的保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实行全面监督制度。学校纪委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和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学院录取过程和规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进行,考生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一、其他说明

(一)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两种形式。通过申请-考核制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生考试。

(二)考生的所有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均不做修改。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造成报名无效或信息填报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后果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假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复试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五)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我校进行三年博士学习,必须遵守全日制脱产学习规定。

(七)报名及考试期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八)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咨询。

(九)如在202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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