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05\1006开头):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接收“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报考。
(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型学位,接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报考。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读。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四、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详见2024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药卫生事业,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含主任医师、研究员)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须为报考导师推荐意见。
5.考生须具有硕/博士研究生学位:
(1)报名时已取得硕/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入学时间(以下简称入学)前获得硕/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应届毕业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和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单证硕/博士:仅有学位证,无毕业证)须在202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在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考生须经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报考意见。
7.(1)已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往届生须获得中医硕/博士学位、中医学硕/博士学位、中西医结合医学硕/博士学位。
(3)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获得中医硕/博士学位、中医学硕/博士学位、中西医结合医学硕/博士学位。
(二)“申请-考核”类
1.报考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规定的1-6项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报考导师须为2024年博士专业目录中导师,培养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就读,入学前需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过至少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还须符合各学院对“申请-考核”制考生生源及相关要求: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报考学科所在学科门类或领域相关SCI论文1篇(IF≥2.0/篇,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或2篇及以上(IF≥3.0/合计,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或发表SSCI、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1篇,或发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论文1篇。中医经典相关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文化学、民族医学)可放宽至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论文不包含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国际期刊论文预警机制中的通知》、《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附件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通讯作者、增刊、会议摘要、Letter、Correction、Editorial和会议论文集等文章。)
(2)近五年内主持部省级课题1项及以上。
5.本校教编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本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三)硕博连读类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以成中医研招〔2021〕3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为准。
(四)学院对考生生源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民族医药学院、眼科学院、养生康复学院的考生还需同时满足学院的生源要求:
1.临床医学院考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1)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不接收以同等学力方式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报考临床医学院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博士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1006开头)的考生须获得医学门类硕士学位。
(4)报考临床医学院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经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且须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2.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民族医药学院:限招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3.眼科学院:(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中针对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建议,结合眼科学院的学科特殊性,除我校要求的体检条件以外,具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
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
③斜视者。
(2)报考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6、105709)的考生还须同时具备:研究生期间攻读专业须为中医眼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眼科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方向),提交材料时须提供研究生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养生康复学院:中医康复学01方向、02 方向限招临床医学、中医学全日制研究生。中医养生学限招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申请-考核”:2024年元月中下旬日至2024年5月中下旬日(各批次报名时间以报名公告为准,另行通知);
2.普通招考:预计为2024年4月中旬-5月中旬(具体以公告为准)。
3. 硕博连读类以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地址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
七、报名信息确认
(一)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1.“申请-考核”类
确认时间:2024年元月中下旬至2024年5月中下旬(以各学院各批次公告为准);
确认方式:“申请-考核”制网上信息确认方式以各学院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报考学院官网发布的确认公告。
2.普通招考类
确认时间:网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具体确认时间以报考学院发布公告为准)。
确认方式:网上信息确认方式以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确认公告。
3. 硕博连读类以公告为准。
(二)学籍学历验证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并确保在线验证报告在2024年8月前有效,否则影响最终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生须提供专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专科/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硕/博士)须提供《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及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持境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位报告 。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三)信息确认需提交纸质材料
1.学术学位
(1)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未就业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报考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研究生由研究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4)考生政审材料证明。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须为报考导师推荐书(统一在网报后下载表格,推荐专家均须出具职称证明)。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学籍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往届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书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应届毕业研究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专业学位
(1)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封面。
(2)目录内容(请按考生实际情况整理报考资料)。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未就业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报考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研究生由研究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4)考生政审材料证明。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须为报考导师推荐书(统一在网报后下载表格,推荐专家须出具职称证明)。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学籍学历证明相关材料:
往届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书两份(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应届毕业研究生:
①研究生课程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或入学时验原件。
③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各学院对考生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报考学院官网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在复试阶段,将对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九、考试安排
(一)“申请-考核”类
1.面试批次:面试批次以报考学院发布公告为准。
2.每位考生每批次仅能填报一名导师,报考学院负责审核网报信息申请材料。
3.学院按专业成立相关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4.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实践能力考查等三个模块。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报考学院负责通知。
(二)普通招考类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中下旬-5月中旬
初试方式:线下考试
初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
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试公告。
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时间详见复试公告。
十、拟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或“非定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类别!
(三)对在报名及考核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 学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学年10000元/生。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年,二等奖10000元/生/年、三等奖8000元/生/年)。
十二、备注
1.“申请-考核”制考生未被录取符合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者仍可报考当年的专业学位普通招考,但须进行重新网报。
2.导师姓名前加“★”为我校兼职导师。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填写不全或逾期未能提交,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仅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未按要求时间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博士生报考。
5.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6.报名材料须齐备合规,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7.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