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背:建造师注册
在建筑工程的浩瀚星空中,每一位一级建造师都是那颗璀璨的星辰,他们不仅承载着项目的安全与质量,更是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中坚力量。随着2024年的到来,一级建造师《法规》的学习与掌握成为了每位从业者不可或缺的基石。其中,建造师注册作为职业生涯的起点,不仅是对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法律法规尊重与践行的庄严承诺。在这一重要环节,我们不仅要深入理解注册流程与条件,更要铭记法规的每一条款,确保每一步都走得坚实而有力。
考点63:建造师注册
初始 | 1.条件:(1)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规定不子注册的情形。 2.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证书有效期3年。 |
延续 | 1.有效期届满30 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3年。 2.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变更 |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
考点64: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4.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6.非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不满2年;
8.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子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65: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考点66:注销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1.有以上规定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
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受到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当建造师注册的钟声敲响,那不仅是对过去努力与学习的肯定,更是对未来职业生涯的期许与展望。在2024年的新起点上,每一位一级建造师都应怀揣着对法规的敬畏之心,将每一条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还是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工程的安全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