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一建《法律法规》要点二十五:农民工工资支付
在一年一度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法律法规》科目始终是考生们需要重点攻克的一环。其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深切关怀,也是一级建造师在项目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内容。
考点46:农民工工资支付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1)存储比例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
(2)免存储情况
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1)专用账户准则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适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2)专用账户开立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科目的重要考点之一,其背后的法律精神和实践要求不容忽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人员,一级建造师必须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这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举措,也是提升企业形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