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一建《法律法规》要点十九:合同订立相关事宜
在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作为核心科目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合同订立相关事宜不仅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也是实际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合同作为建设工程项目中连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法律纽带,其订立过程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考点36: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要约与承诺
(1)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应具备基本的构成要件:一是承诺须由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作出;二是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不构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三是承诺须于承诺期限内作出,否则也应视为新的要约;四是承诺须向要约人或要约人的代理人作出。
考点37: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工序良俗。
2、无效合同(违法)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违心)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①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③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④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4、效力待定合同
类型 | 有效的条件 | 备注 |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
(1)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纯获利益的合同;(3)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
(1)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在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
(1)经被代理人追认;(2)表见代理。 |
(2)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为。 |
合同订立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在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中,掌握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点,不仅能够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更能在实际工作中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