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警惕!广西建筑新政策来袭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将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这一新政策将对在广西省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以及在广西省参与招投标活动或承揽工程的区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产生影响。而对于一级建造师而言,这一新举措不仅提高了资质管理的效率,还为他们带来了诸多优势。内容如下:
关于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区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在我区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
(二)在我区参与招投标活动或承揽工程的区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二、核查方式
由“桂建云”平台每月对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下行)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动比对核查。
三、核查内容
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和数量。
四、核查结果处理
(一)经动态核查区内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通过“桂建云”平台发出预警信息,并对不合格资质进行异常标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由企业注册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桂建云”平台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异常标注期间,建筑业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不能承揽不合格资质相应范围内的工程业务。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桂建云”平台自动取消标注;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依照法定程序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二)经动态核查区外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通过“桂建云”平台发出预警信息,并对不合格资质进行异常标注,标注期间,建筑业企业不能在广西承揽不合格资质相应范围内的工程业务。同时,我厅将区外企业的不合格资质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在本辖区承揽项目的区外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签署《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送达确认书》(详见附件)。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在“桂建云”平台更新并告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有关信息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资质标注异常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监管中重点抽查该类企业承建项目的人员履职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李兰芝
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的推出,标志着建筑行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数字化时代。对于一级建造师而言,这一新政策意味着他们所在的企业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资质标准要求,包括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和数量等方面。这可能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优势。
首先,这一政策将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从而提升了一级建造师的职业地位。其次,通过“桂建云”平台的动态核查,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问题,有利于一级建造师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最后,这一政策也将推动一级建造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满足更高的资质标准要求,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享受更多的职业发展机遇。
信息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