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广东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业务办理方式有调整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职业资格制度的不断完善,一级建造师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人才,其注册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注册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发布了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业务办理方式调整的通知。此次调整旨在简化企业认证、信息修改、密码重置等业务流程,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实现线上办理,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一级建造师及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注册服务。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入口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10月14日起,对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企业信息修改、密码重置、手机号修改等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企业信息修改、密码重置、手机号修改等业务无需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自2024年10月14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入口改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企业用户需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法人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后方可办理注册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法人登录操作说明”。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同时存在多条信息的,需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关联认证”的书面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需写明企业新旧名称、办理事项、企业承诺等信息)(见附件1);
2.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
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无资质的企业无需提交;
5.加盖企业公章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二)办理要求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厦7楼710。
2.收件箱:2号箱(快递封面务必注明“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关联认证”等文字)。
3.联系电话:020-39715862。
因申请办理业务的企业较多,为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事效率,我中心实行专人专项办理。因此,企业申请办理上述各项业务的,每一封快递只能单独申请办理一个企业的一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企业邮寄的情况说明中必须填写企业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影响业务办理进度。
三、其他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4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此次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业务办理方式的调整,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重视,也彰显了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决心。我们相信,在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建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一级建造师及企业积极响应政策调整,充分利用线上办理渠道,共同推动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进程。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筑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信息来源: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