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建局新调整,一级建造师角色更加关键
近日,温州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备受关注的重要通知。这份通知的内容主要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办事等事项,对温州市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进行了调整。这一消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许多人都在关心,这次调整对于一级建造师来说,究竟会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是对他们的职业发展有所助益,还是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一级建造师是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是担任项目经理的重要前提,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任何关于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调整,都可能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此次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虽然主要是针对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调整,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对整个建筑行业监管的加强和完善。这种加强和完善,无疑会对一级建造师的职责和要求提出更高的标准。通知详情如下:
(一)关于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
在省系统中进行企业登记时,需要选择“属地”,并且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办公地址所属的县(市、区)域一致。在附件中的“营业执照模块”部分,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②《企业信息填报承诺书》;
③佐证材料,包括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附出租方产权证或自有产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报。
在附件中的“任命文件模块”部分,需要上传相关人员的任命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工程师的任命书。原则上,这三个职务不能由一人同时兼任。同时,还需要上传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社保到账证明。
(二)企业信息变更。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地址、技术负责人以及净资产和厂房设备等信息的变更是常见的情况。为了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下是对这些变更操作的具体指南:
①企业地址变更
如果企业所属地发生变更或者企业原属地区域内地址发生变更,需要按照“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指南中的第1点要求上传变更后的证明材料。
同时,企业所属地发生变更的,还需要上传变更后的工商变更证明(企业社保必须同时迁入现属地,市属企业社保以市本级及鹿城区为认定标准)。
②已取得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变更(包括原信息空缺补录)
如果是空缺补录或者变更技术负责人,补录或者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入库人员(未入库的人员需要按照“人员信息录入”指南进行录入)。
技术负责人需要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需要提取省系统中的个人业绩。
需要上传个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历年参保记录证明(工作经历不得与参保记录冲突)。
③净资产、厂房设备等事项变更(包括原信息空缺补录)
如果发生变更或需要补录净资产、厂房设备等信息,必须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人员信息录入。在企业管理中,人员信息的准确录入和及时更新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企业人员信息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以下是关于人员首次入库以及人员信息变更的详细指南:
1. 人员首次入库
(1)岗位证书(包含一级建造师证书)、技术工人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
① 省内证书由系统同步获取,证书列表“是否下载”显示“是”,企业只需上传证书扫描件。
② 省内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的证书和省外所有非注册人员证书信息由企业手动录入,证书列表“是否下载”显示“否”。这些证书需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认可的为准,企业需上传证书扫描件及证书查询网址。如果证书非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需同时提供认可证明。
③ 上传个人社保到账证明。
(2)人员职称信息
① 对于证书列表上“是否匹配”显示“否”的,录入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同时需上传职称评审表、评审公告文件扫描件或官方查询网址。初级职称无需提供。
② 上传证书取得期间所聘用单位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如果证书取得时的评审无社保要求的,须提交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发文。
③ 上传个人社保到账证明。
(3)人员学历信息
① 对于学历列表上“是否匹配”显示“否”的,企业需上传证书扫描件与有效的学信网查询证明。如果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上传企业承诺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校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② 上传个人社保到账证明。
(4)人员简历信息
① 企业在人员简历信息附件中上传个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历年参保记录证明。
② 在简历信息附件中上传与现聘用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以及个人社保到账证明。
(5)预注册人员入库审核
① 学历信息、职称信息申报时,需按照系统要求上报并上传入库人员个人社保到账证明。
② 如果预注册人员已完成入库审核,企业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回的,需提供书面退回申请报告,报告应由预注册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属地主管部门。
2. 人员信息变更
① 变更后所有信息栏信息需填写完整并按本指南上传相关附件。
② 原来已审核通过的内容,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无法补充完整的,企业可上传情况说明及承诺书。
3. 其他说明
① 省系统中所有上传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原件扫描件。系统表单内标红星字段和红色字体均为企业必填项。
② 指南中的个人社保到账证明是指入库申请之日前一个月个人社保到账证明(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需上传分公司营业执照)。退休返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仍继续执业的,应上传养老金发放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这一重要通知的发布,不仅是对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一次调整,更是对一级建造师职责和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它提醒我们,作为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提升自己,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对于那些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一级建造师工作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密切关注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策略和职业规划。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确保自己能够适应新的监管要求,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而对于没有一建证书的考生来说,这无疑不是一个好消息,住建局对建筑行业企业资质的严查,表明在未来的建筑行业中对于一级建造师的人才需求量会变的更大,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也将更有优势。因此,希望有志于在建筑行业发展的小伙伴们考一考一建证书,让一建证书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机遇,提升自己的个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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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