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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一级建造师就业保障的新通知

2024-04-27 16:34

2024年3月2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一2026年)》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工作通知:

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人员配备。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按照《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技能工人配备指南》(以下简称“《配备指南》”)配齐相关人员,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和质量安全责任,积极支持施工企业自有工人施工方式。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对照进场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变更。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工人工资支付等负总责,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配备指南》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大力培育企业自有工人和高技能人才,积极推进自有工人或自有专业作业劳务企业施工,做好自有工人技能培训以及人员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新文件的发布内容是为督促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按照《配备指南》配齐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对照进场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变更!此文件的发布对与一建证书的持有者的就业机会做出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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