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动态 | 4月1日起,一批医药新规执行,涉及执业药师工作!
4月1日起,一批医药新规执行,涉及定点药店飞检、“双通道”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药学人员统一管理等,一起来看吧~
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定点药店
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从4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将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
“双通道”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4月1日起,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紧接着,多地医保局也陆续发布了相关规定:
河北医保局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店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的,纸质处方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吉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要通过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定点零售药店要通过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下载电子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4月1日起,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昆明医保”官微发文称,自2025年4月1日起,昆明市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须通过电子处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持纸质处方购买慢性病药品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辽宁阜新市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高值管理药品和“双通道”药品的外配处方,全部实施电子处方流转。步将电子处方覆盖普通门诊统筹等类别,自2025年4月1日起,全市医保药品外配处方全部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外配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河南洛阳市医保局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医保外配处方。
海南:药学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统一管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药学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统一的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定点零售药店内负责医保结算的药学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需通过登记备案、签署服务承诺、取得国家医保代码后,方可开展医保结算服务,其执业行为将全程纳入医保监管。
《细则》建立累计记分机制,根据违规行为性质及责任程度划分1-12分四个记分档次。年度累计记分达9分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2个月,满12分则终止资格,且1-3年内不得重新备案。多点执业人员在各机构的记分将累计计算,进一步强化跨机构监管。若机构内50%以上人员被暂停资格,医保协议将面临中止;若超50%被终止资格,协议可能解除。
小优总结
官方对于医药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正体现了国家对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化管理的坚定决心。广大执业药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同时,还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时刻警醒自己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也将更加规范,执业药师的配备会越来越正规,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