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业药师《法规》难点攻克:医保用药范围解析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药事管理与法规》这门课程,它不仅是对执业药师专业知识的全面考察,更是对其实践应用能力的综合检验。在踏入2024年的新征程之际,优路教育精心筹备了执业药师《法规》难点攻关课,旨在帮助广大学员突破知识瓶颈。本章,我们将聚焦“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这一宏大主题,深入探讨“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这一重难点,以期为学员们点亮前行的灯塔。
重难点1 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
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6)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制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等;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试题剖析
【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是( )
A.滋补作用的药品
B.含有羚羊角的药品
C.非临床治疗首选的药品
D.保健药品
【参考答案】ABD
通过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这一重难点的剖析,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对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管理既严格又细致,旨在确保医保资金能够真正惠及广大患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未来的执业药师,我们不仅要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更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为实现健康中国战略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本章的讲解能够为学员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助力大家在执业药师考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