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执业药师《法规》必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
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帮助执业药师更好地掌握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优路教育特别推出了《药事管理与法规》考前狂背120点,旨在为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提供全面而深入的复习资料。
考点 8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
(1)药品不良反应的界定和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的界定和分类 | |
药品不良反应 |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
①导致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 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 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药品不良事件不同于药品不良反应,它通常指药品作用于机体,除发挥治疗功效外,有时还会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的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它不以“合格药品”为前提条件 |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范围、监督主体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品安全责任的主体。
(3)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置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础,也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履行的基本法律责任。
严重不良反应尽快报告,不迟于获知信息后的15日,非严重不良反应不迟于获知信息后的30日。跟踪报告按照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时限提交。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要求提交。
记忆锦囊
某些错误用药、超剂量或滥用药品而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应判定为药品不良反应。口诀:严重不良反应——三致(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生(危及生命)死(导致死亡)重不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功能损伤(器官功能的损伤)住院长(住院时间延长)。
通过深入学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考点,执业药师不仅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还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有效地应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用药指导。优路教育的执业药师考前狂背120点系列资料,正是为了帮助执业药师考生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高效复习,顺利通过考试,为公众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着考试日期的临近,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充分利用优路教育执业药师频道提供的复习资料,巩固知识点,增强信心。祝愿大家在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开启新的篇章。
本文主要面向于2024年执业药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