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执业药师资格直接对应职称,助力职业发展!
2024年年初,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明确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将直接对应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政策依据 |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
4 | 执业药师 |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 |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在对应范围内,对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本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可以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对于天津那些已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来说,这一政策的发布无疑是对他们职业发展的一次巨大推动。他们不再需要额外去申请或考取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的职称,而是可以直接享受到与之对应的职称待遇,这无疑是对他们辛勤工作和专业能力的肯定。
同时,对于那些正在备考天津2024年执业药师的考生来说,这一政策也给他们带来了更大的动力和信心。他们知道,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他们就可以直接获得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的职称,这无疑是对他们努力学习的回报。
这一政策将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执业药师的学习和备考中,建议考生关注优路教育-执业药师栏目,该栏目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以及行业动态,助力考生备考。
文章来源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