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加强执业药师监管,保障药品安全与用药权益
在当今社会,药品安全已成为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之一。执业药师作为药品零售环节的关键角色,其在岗履职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亳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三项有力措施,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执业药师日常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效能,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检查,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市级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496家次,发现药品经营零售问题196家次,其中与执业药师相关问题38家,均已责令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自查自纠。通过发布通知、集中约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对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的思想认识。督促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对执业药师是否正常配备、是否正常在职在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进行整改,杜绝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药品零售单位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对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在岗履职情况、在岗管理制度进行检查,要求药店将职业药师的注册证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利用标识提示并暂停销售处方药。随机抽查药品销售记录,核对近期销售的处方药的处方开具情况,凡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开展联合监管。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检查过程宣讲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执业药师“挂证”及药店在执业药师未在岗情况下销售处方药的危害,鼓励群众对执业药师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通报医保管理等相关部门,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形成监管部门和社会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通过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的不懈努力,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高了药品零售企业的规范经营意识,也增强了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未来,优路教育执业药师栏目将继续关注此类监管动态,为执业药师提供新的行业资讯和政策解读。
文中内容来源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