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1-12-09 14:37

  各相关培养单位、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桂中医大研〔2021〕6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相关同等学力人员详见附件1.

  二、时间节点

  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须与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改。

  四、开题流程

  (一)同等学力人员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论题开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并提交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开题。

  (三)培养单位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学位开题,具体要求:

  1. 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成员3人(含导师),均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2人。另设开题秘书1人。同等学力人员及其导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说明情况获得培养单位批准后,择期举行。导师在国外或外地无法参加的由导师授权指导小组成员情况下安排,亦可通过视频软件组织线上开题。

  2. 学科须将考核小组名单及开题安排上报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教学办登记汇总。

  3. 开题工作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最后对每位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题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填入《开题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专栏中。

  4. 开题报告经考核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四)同等学力人员根据考核小组意见和建议修改《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一式三份纸质版交培养单位。

  (五)培养单位根据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的《开题报告》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五、(一)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培养单位教学办负责通知相关教研室、导师尽早确定开题时间,同时要求和督促同等学力人员按时开题,保障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开题后因特殊情况需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者,允许其在学习年限内申请重新进行开题报告1次,更改课题需要重新按照要求进行开题,并按规定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课题更改申请表》(附件4)报告研究生院审批。重新开题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者,须在6个月后(从提交新的开题报告之日算起)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因更换导师而更换课题的,原则上要求在新导师指导下学习满1年。

  (三)同等学力人员无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进行相关开题工作。

  六、各培养单位须在2022年1月7日前,提交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地址:仙葫校区自诚楼A403室,电子邮箱:xwglk2018@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晓倩、蒋凌飞,电话:0771-4733719.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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