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
为顺利开展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做好2018年下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完成第一阶段按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试成绩合格(2013级以前学员需学位课≥75分且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2013级及之后学员需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获得一阶段成绩单。
(三)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课程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或之后参加课程学习)。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及之后取得)。
二、申请学位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培养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能力,并在本学科掌握扎实广博理论知识的医学师资和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的科研人员。
申请学术型学位除了达到基本条件外,还需完成一篇科研论文,通过论文评阅及答辩,并要求在《温州医科大学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版)》(附件1:相关文件-3)规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著,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附件1:相关文件-4)。
(二)专业型硕士学位:通过高水平的基础医学和临床专业训练,培养具有从事医生职业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并掌握相应专业理论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临床医师。
申请专业型学位除了达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通过论文开题,临床轮转出科考核和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合格,且学位论文通过评阅及答辩,可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文件-7)。
三、资格审查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通过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者,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23日。
2、网上报名步骤:
第一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的 “学生服务系统”: ,点击进入“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并保存提交。
温馨提示:
(1) 全国同力平台注册ID 查询方法:登录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点击“账户管理”——“查看个人信息”——“注册信息”——“注册ID”,例如 201702OLS1OT(前六位数字代表注册的年月)。注:千万不要把平台的登录账号(如注册邮箱等)当作注册ID!
(2) “申请类型”和“申请专业”必须和全国同力平台上的申请类型、申请专业保持一致!以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如护理学、药学等),申请专业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以二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如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申请专业须选择该一级学科所属的二级学科名称(如内科学、外科学等);
(3) 骨科方向的同等学力人员请在“申请专业”一栏选择“外科学(骨科)”,外科学其他研究方向的同等学力人员请选择“外科学”。
(4) 请务必准确填写并核实本人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如因本人手机号码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收到后续相关通知,后果自负。
第二步:提交报名信息后需经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可将资格审查申请表打印上交。申请者信息提交后需及时联系导师审核信息。
导师审核方式:导师登陆研究生院旧版“教师服务系统”(用户名为导师编号): ,点击进入“毕业管理”——“毕业答辩管理”——“资格审查审核(导师)” ——选择申请人所在年级(年度选择2018年下半年)——选中申请人——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
注:
1. 研究生院新系统目前尚未开通同等学力第二阶段资格审查的功能,如果导师登录的是新系统,将无法看到学生提交的资格审查信息;
2. 2018年度招收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的研究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5。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申请人根据申请学位类型,于9月25日-26日,提交相关材料至导师负责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具体时间按照各学院规定,详见《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及资格审查材料上交时间》(附件3)。
2、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相关表格-2)一式2份,(贴本人彩色照片、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导师意见);
②《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的“学生服务系统”提交资格审查申请,经导师审核后可打印(需下载安装打印控件,打印控件请在系统蓝色登录首页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都需复印),原件审核后归还;
④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课程教学部分成绩合格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⑥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显示成绩的页面即可);
⑦两位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附件2:相关表格-4),且其中必须有一位是我校该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导师不作为推荐人)。
⑧再次申请学位人员,需提供已通过四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相关表格-3)一式2份,(贴本人彩色照片、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导师意见);
②《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的“学生服务系统”提交资格审查申请,经导师审核后可打印(需下载安装打印控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④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课程教学部分成绩合格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⑥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
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⑧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⑨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附件2:相关表格-4),其中一位应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不作为推荐人);
⑩再次申请学位人员,还需提供已通过四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
(三)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现场审核过后,将本学院本次申请人员所有材料上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再次审核。
(四)缴纳学费:
1、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方需缴纳学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缴费时间及具体方式。
2、收费标准:2万元/人
四、注意事项:
(一)2013级及之前入学的在职研究生,进入第二阶段后如果统考成绩失效(有效期4年),必须重新参加统考并通过,否则不予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阶段。
(二)具体资格审查流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流程》(附件4)。
(三)研究生院网站将于10月中下旬公布本次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
(四)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注意事项详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工作程序》(附件1:相关文件-1)、《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相关问答》(附件1:相关文件-2)。
(五)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688010 ,联系人:钱老师,金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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