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与导师选择的通知
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发布,请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查询成绩。成绩通过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与导师选择工作拟定于2021年8月27日进行,视疫情防控要求将做动态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资格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做出成绩,单位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
2. 拟申请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心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一级学科必须通过本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须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专业一致。
3. 拟申请学位人员必须是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我校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获得规定的学分。
4. 申请人申请专业必须与“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专业保持一致。连续三年未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人员可以向研究生处申请调整专业并填写《新乡医学院在职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审核通过后,可调整专业。
二、导师选择认定
1. 专业要求
拟申请学位人员选择导师时,从事专业须与导师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2. 选择方式
(1)拟申请学位人员、导师采取双向选择。在选择导师时,学位申请人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协助下(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人见附件2),积极获取导师信息,征得导师同意后,完成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指导在职研究生不能超过三名,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分配。
(2)特殊情况,导师选择认定由学校协调帮助解决。
3. 申请时间
申请人须于8月27日—9月24日,完成导师选择工作。
三、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9月25日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清晰),并按照以下顺序整合成PDF文件,以“姓名+专业+学术型/专业型+申请人学号”命名发送至xyyjs2020@163.com。
1.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A4纸上),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
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A4纸横向打印)。
3. 第一次课程费发票+学位申请费发票或缴费成功截图(将两次缴费凭据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扫描)。
注:确定导师后方可缴费,学位申请费缴纳金额8000元/生,缴费时间9月1日—9月20日,缴费方式(附件3)。
4. 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扫描;如未发表,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发表,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答辩资格。
5.《新乡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与导师选择表》(一式三份,研究生处、接受申请院系、申请人各存一份)(附件4),盖章后扫描。
以上材料中凡涉及导师、相关负责人签字及院部、单位盖章处必须齐备。
三、学位授予程序
1. 研究生处对申请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网页公示。
2.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为期不低于一年的硕士论文研究工作。经开题报告、实验研究,学位论文撰写,提交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预答辩、答辩等,向培养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由新乡医学院授予硕士学位。
申请人须于9月25日前将所需材料按要求整合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受理。审核结果将会在网页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373-3831391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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