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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63名

2024-10-21 15:03
近期,黄冈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再次迎来了一股强劲的发展之风。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启动了第二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计划,共计招募163名有志之士。这不仅是对中医药领域专业人才的一次大规模集结,更是对传承与发展中医药文化、造福人民群众健康事业的深情呼唤。对于热爱中医药事业、渴望在医疗领域深耕细作的你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展现自我、实现职业梦想的宝贵机会。

 

为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6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方式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中医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市计划招聘163人。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黄冈市人事考试网、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人社、卫健部门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相关信息通过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分别由各级人社、卫健部门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此次招聘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30日17:00。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人员注册成功后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10月30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3-811870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31日20:00。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报名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4.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报名表时间:11月5日9:00至11月9日9: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中医(药、技)类执(职)业资格或初级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可免笔试。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则加试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科目:中医药专业基础知识

(2)时间: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3)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卫生医疗行业基本政策和法规等内容。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卫健委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市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面试内容和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岗位共3道试题,满分100分。其中,公共试题1道,分值占比40%,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专业试题2道,分值占比60%,主要测试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考生具备的能力。涉及多个专业的,以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入围比例。

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免笔试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可直接进入面试。对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同级卫健、人社部门备案,并通过各级卫健部门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分别由各级人社、卫健部门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6.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或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工作由各级卫健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五)体检考察环节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选岗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定,由各级卫健、人社部门共同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后,合并设置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选岗,按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经各级卫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也可不递补。

(三)此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黄人社发〔2020〕12号)执行或者由市卫健委研究决定。

 

随着招聘的圆满落幕,这16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将如同新鲜血液一般,注入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一个角落。愿你们在新的岗位上,能够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以精湛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同时,也祝愿所有参与此次招聘的朋友们,无论结果如何,都能保持对中医药事业的热爱与执着,继续在医学道路上探索前行。愿你们的人生因中医药而更加精彩,未来因努力而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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