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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11-07 16:35

202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咨询研究,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阵地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的专门科研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院(中心)设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文学研究所、历史文化研究所、哲学与党史党建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创新与开放发展研究所、公共管理与政策评估研究所、经济预测与财政金融研究所、社会学法学研究所等12个研究院(所),主管主办《求索》《毛泽东研究》《系统工程》《湘学研究》《南方文学评论》等学术刊物及《对策研究报告》《决策参考》《研究与决策》等内参内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中心)人事教育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中心)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见附件3);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00至2024年11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kyrsc2014@163.com。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④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jpg格式;

⑤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为2024年9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219527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教育部

监督电话:0731-84219537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纪委办公室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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