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研习(11)
欢迎来到202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研习的第11天!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税务师备考旅程中,我们不仅要深入理解税法原理,更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应用、有效服务。今天,我们将通过两道精心挑选的单选题,深入探讨《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和起诉期限的相关规定。这些知识点不仅是考试的重点,更是我们作为一名税务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素养。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开始今天的研习吧!
【单选题】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不包括()。
A.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
B.电子邮件、电子签名
C.手机短信
D.评论性证言
【单选题】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不允许适用其他单行法律特别规定的起诉期限
D.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
1、D
2、A
【解析】
1、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选项ABC)、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2、选项AB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202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研习,我们不仅对《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形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还深入理解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相关规定。这些知识点不仅是我们应对税务师考试的重要武器,更是我们未来从事涉税服务工作时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将所学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开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研习之旅,期待与大家在知识的海洋中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加油,每一位税务师备考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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