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2024年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通知

2024-06-18 14:31

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发青岛):


根据中税协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要求,结合省税协年初工作计划,我省今年继续开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工作补充规定

(一)2024年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报送资料等按照《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执行(详见附件)。A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中税协规定执行。

(二)202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的各项指标均以各所2023年年底数据为准。申请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须通过2022-2023年度行业自律检查。

(三)等级认定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省税协秘书处组织实施。

(四)对以前年度已认定等级且等级无变化的税务师事务所不需重新申请、报送等级认定材料;有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事项以及申请升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需重新报送等级认定资料。

(五)为确保等级事务所认定工作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行业监管政策要求,对新申请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增加以下检查内容:

一是等级事务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由于税务机关将TSC2级、TSC1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3A级及以下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应为TSC3级及以上;

二是3A级及以下等级事务所纳税信用应为C级及以上;

三是新申请的集团化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应符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要求,涉及组织形式创新的应符合《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新申请等级、升级或有重大变更事项参加复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应于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可采用实地或邮寄报送方式,逾期报送的省税协一般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202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继续秉承事务所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事务所要按照《认定办法》做好自查自评和资料上报工作。

(二)集团化事务所申请等级的,须首先申请集团化审查,审查工作结束后,再申报等级。具体规定详见中税协《等级认定办法》。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事务所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四)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等,签章齐全,内容完整。需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五)对已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经书面复核指标异常的,降低或取消其评定等级,同时收回等级证书和牌匾。


收件人:省税协会员管理部

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商务办公楼408室

联系电话:0531-59520663、59520651。

附件: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pdf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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