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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印发食品企业安全培训考核指南

2024-06-12 14:07

指导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指南


我市印发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指南

为贯彻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指导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南京市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指南(试行)》。


一是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南》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使其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培训考核长效制度机制。食品企业须建立培训考核长效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能力要求和职责不同,完善培训制度,科学制定和实施年度培训考核计划,评估培训考核效果。建立培训考核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和学时。食品企业须每年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40个学时以上,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食品安全管理技能,识别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以及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四是细化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指南》明确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线上培训考核平台,定期组织免费线下、线上培训,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创造条件。每年组织全市食品安全总监统一参加线下现场考核,食品安全员通过“食安员抽考”APP等参加线上考核。


《指南》的制定出台,明确了适用对象、培训内容、考核方式、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解决了培训考核谁来做、做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抓好培训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文章来源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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