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遂昌县2020-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证书奖励申请已开始
在当前社会工作领域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专业人才,遂昌县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决定对2020-2023年度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及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此举旨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关于办理2020-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取人员奖励申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相关部署,大力发展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办〔2022〕3号)和《关于遂昌县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事项的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遂社〔2024〕17号)精神,现就通过2020-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人员的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通过2020、2021、2022、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
2.取得证书当年度在遂昌工作,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且被遂昌县认领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2000元,社会工作师5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8000元(注意:本奖励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类型级别晋升时可申请差额奖励,且本奖励为税前资金,到手需按照规定以偶然所得税目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
三、申请资料
1.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持卡人需为申报对象本人,开户行为浙江省内各支行;
4.取得证书当年度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电子证书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四、办理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4日,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遂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1楼103办公室(公安路5号,联系电话:0578-8512942);
2.县委社工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开户行请写到具体支行);
五、其他
申请人应在11月1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
附件:1.遂昌县认领人员名单(2020-2023);
2.遂昌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中共遂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14日
请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以免错过奖励机会。我们期待通过此次奖励措施,能够有效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共同推动我县社会工作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奖励政策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