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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22 18:33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培养目标:培养家国情怀深厚、道德情操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素养较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体育人才。

专业硕士培养目标:培养体育基础理论坚实、体育专业知识宽广、国际视野开阔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233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4人(含非全日制8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59人(含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8人、非全日制25人)。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拟招收的专业以及复试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详见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官网,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及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上述人员均需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研究生复试前按要求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前须以“姓名+报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命名向我校邮箱发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时间

科目

分值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00

12月21 日下午

英语一/英语二

100

12月22日上午

(体育学、体育硕士)

专业基础综合

300

(三)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水平和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的复试比例划定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教育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教育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可享受对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课程。

(二)调剂。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剩余计划情况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人数、调剂时间等内容详见以我校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三)体检。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四)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对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研究生教育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山东艺术学院等独立设置的艺术体育类高校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833号),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1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3000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33000元为三年学费,需一次缴纳);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

(二)奖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和学校专项奖学金,鼓励与促进研究生在学期间能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全面发展。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地点在济南校区。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寒假和暑假集中到校授课,每阶段授课20天左右(授课天数根据培养方案适当调整),非全日制研究生寒假和暑假到校学习期间可由学校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我校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照)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要求具体以当年度入学后选择的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该章程中与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57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10600号

联系部门: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9655111

联系邮箱:yzb@sdp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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