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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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官网查看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我校2025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人,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仅供参考。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查询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科成绩。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和人员名单。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科目为专业笔试(专业论文写作或专业创作或专业综合测试)、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测试。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学校审核公示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对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公告,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4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5000.00元/人/学年。
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孙长林专项奖学金。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各专业方向培养及住宿地点在长清校区。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培养实习等原因,部分专业的培养及住宿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须达到相关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1.初试各学科统一命题,不分导师,考生录取以后实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2.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08
联系部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邮政编码:250300
联系电话:0531-89626300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jszs@sda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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