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自主设置交叉学科5个。现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按国家B类分数线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接收推免人数、结合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相关学科具体学业要求请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无需满足学科学业要求)。
2.按学科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可查,其它不予承认。
3.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其他报考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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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0月25日前用EMS寄达我校研招办。
7.有关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项计划、加分政策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时勾选相应的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调剂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合同。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制为2年。
十、学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MPA)、法律、翻译、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音乐、舞蹈、设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50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毕业生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
(六)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
(七)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八)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信息。
(九)我校招生章程若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国家管理规定为准。
单位代码:10184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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