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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19 09:51

欢迎报考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10188。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直接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81年获批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9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省一流高校)。学校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前3‰,现拥有吉林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1个,吉林省一流学科4个。

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拟招收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22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人,其中拟招收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114人。学校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统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因后期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可能产生变动,同时在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考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复试及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具体内容和要求以《2025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其中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和西校区。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面向部分成绩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奖学金。

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可按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无参与评选学业奖学金资格。

 

七、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报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必须牢记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打印准考证和调剂等过程中均需使用。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在考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可以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时签署三方协议后可不转入。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转档案。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参加加试。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6.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请勿相信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外网站发布的我校招生信息。

7.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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