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2025年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2024-10-16 15:14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见《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学制及培养校区
学制为3年。我校研究生培养校区在钱湖校区。

 

五、招生类型
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拟招生人数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调整。

 

七、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六)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条件(一)、(二)、(三)、(四)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加分项目与照顾政策按照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1)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信息须确保在2025年7月底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二)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十、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我校发布的《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二)组织复试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我校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万里学院(钱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加试科目和要求与同等学历考生要求相同。

5.会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三、政审与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研招办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六、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情况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硕为8000元/生•学年,专硕为12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浙江省发改委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序号

类别

范围

比例(名额)

标准

1

国家奖学金

2-3年级

按国家下达的比例

20000/学年

2

国家助学金

1-3年级

100%

6000/学年

3

学业奖学金

1年级

100%

学硕:8000/学年;专硕:12000/学年

2-3年级(学硕)

一等奖15%

10000/学年

二等奖60%

8000/学年

三等奖25%

6000/学年

2-3年级(专硕)

一等奖15%

14000/学年

二等奖60%

12000/学年

三等奖25%

10000/学年

4

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

1-3年级

/

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不高于50000/

5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助研

1-3年级

100%

不低于400/

助教

1-3年级

按需设置

不高于800/

助管

1-3年级

学生辅导员

1-3年级

6

国家助学贷款

1-3年级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7

困难补助

1-3年级

按学校困难补助相关规定执行


注:(1)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奖助政策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若学校“三助一辅”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进行修订的,则参照修订办法执行;(3)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位点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学位点。

(三)住宿情况

我校提供宿舍,住宿费为3000元/生•学年。

 

十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参考书目,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位点联系。我校各专业复习参考书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附件2),各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联系方式》(附件3)。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见官网

(三)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邮编:315100邮箱:wlyzb@zwu.edu.cn

咨询电话:0574-88221880,0574-88227230

(四)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2008。邮箱:wljj@zwu.edu.cn。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若涉及到我校校区优化调整,部分专业培养校区发生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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