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研435保险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大纲解读
在考研的浩瀚征程中,学子们如同勇敢的航海者,不断探寻着前行的方向。如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备受瞩目。202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研,435保险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大纲的出现,如同闪亮的星辰,吸引着众多考生的目光。大家纷纷将关注点聚焦于此,渴望从中剖析出保险专业基础考试的重点内容与趋势。对于那些立志在保险领域深入钻研的学子们来说,这份大纲无疑是他们前行道路上的重要指引,引领他们开启一段充满挑战与希望的学习之旅。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保险专业基础》是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水平,注重考查考生运用相关原理与方法分析保险领域的现象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综合能力,达到甄别优秀考生以进一步学习保险专业知识,提升保险理论和保险实务操作技能的目的。
二、考试范围
《保险专业基础》科目的考试范围包括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的性质、功能和作用;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分类;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社会保险;保险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保险科技及其发展;保险市场与监管。
三、考试基本要求
《保险专业基础》科目的考生应该深入理解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来分析专业领域的常见现象和具体问题。跟踪我国乃至世界在保险相关领域发生的重大现象和热点问题,并能够综合运用保险专业理论对此进行系统的、深入的分析。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题型
1.名词解释;
2.简答;
3.案例分析;
4.计算题;
5.论述。
五、参考书目
庹国柱、李文中主编,《保险学》(第十一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2年。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少数考试内容指定参考书目中没有介绍,考生需要自己查阅其他专业书籍。
2.考试内容涉及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回答问题。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
一、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1.【理解】风险和风险单位的含义、风险的特征;
2.【掌握】风险的组成要素和分类;
3.【理解】风险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4.【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方法;
5.【理解】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6.【理解】保险的含义、性质、功能和产生的条件;
7.【掌握】保险的一般分类。
二、保险的性质、功能和作用
1.【掌握】保险的概念
2.【掌握】保险的性质
3.【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能
4.【理解】保险的地位和作用
三、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了解】古代保险思想的萌芽
2.【了解】现代保险的雏形和发展
3.【掌握】保险产生的条件
4.【理解】我国保险业的起步与发展
四、保险的分类
1.【掌握】保险的一般分类
2.【掌握】人身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
3.【掌握】财产保险的主要险别险种
五、保险合同
1.【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分类和形式;
2.【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3.【掌握】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练掌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5.【理解】保险合同的无效和效力补正;
6.【理解】保险合同双方义务的履行;
7【熟练掌握】保险合同的撤销与解除、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
8.【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
六、保险的基本原则
1.【理解】保险利益的性质和成立的条件;
2.【掌握】保险利益原则及其意义;
3.【理解】保险利益的种类及保险利益的存在、转移和消灭;
4.【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和产生的原因;
5.【熟练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
6.【理解】近因原则的含义;
7.【掌握】近因的判断方法和近因原则的适用;
8.【理解】补偿原则的含义、意义和限制条件;
9.【理解】代位追偿的含义和意义;
10.【熟练掌握】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要件和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11.【理解】物上代位和委付;
12.【熟练掌握】分摊原则的含义和分摊的方法。
七、财产保险
1.【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
2.【理解】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3.【理解】运输工具保险——船舶保险和飞机保险
4.【掌握】货物运输保险
5.【理解】工程保险
6.【理解】责任保险
7.【理解】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8.【理解】农业保险
八、人身保险
1.【理解】人身保险的特征
2.【掌握】传统、新型人寿保险的险别及其重要条款
3.【掌握】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4.【掌握】健康保险的共性规定和特征
九、再保险
1.【理解】再保险概述
2.【理解】财产再保险合同类型
3.【掌握】财产再保险责任安排
4.【了解】再保险合同条款
十、社会保险
1.【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3.【理解】社会保险的种类
4.【掌握】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及其改革
十一、保险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
1.【理解】保险产品定价的数理基础和定价原则
2.【掌握】财产保险的费率厘定
3.【掌握】人身保险的费率厘定
十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1.【理解】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路径与目标
2.【理解】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3.【理解】“偿二代”监管规则下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十三、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1.【理解】保险资金运用概述
2.【理解】保险资金运用形式
3.【理解】保险资金运用效益评价
十四、保险科技及其发展
1.【了解】保险科技的定义、特征与发展现状;
2.【掌握】科技赋能保险的主要场景与模式;
3.【理解】保险科技与保险行业价值链变革。
十五、保险市场与监管
1.【理解】保险市场的含义、特征和分类;
2.【理解】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3.【理解】保险监管的含义、目标、体系和方式;
4.【理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和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
5.【熟练掌握】我国第二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监管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主要内容;
6.【了解】完善“三支柱”监管的协调机制。
十六、其他(不在大纲内)
第三部分题型示例
一、名词解释
风险管理
解题思路:首先,用一两句话写出准确的名词概念。其次,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概念作适当拓展。例如,本题可以指出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关键,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
简述原保险和再保险之间的关系。
解题思路:首先,分别解释原保险和再保险的概念。其次,指出原保险和再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再次,分别对原保险和再保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展开解释。最后,对原保险和再保险之间的关系进行总结。
三、案例分析
2012年5月,个体商户孙女士名下的甲、乙两机动车在外出进货途中由于能见度差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乙车对事故负全责,甲车无责。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甲、乙两车分别损失1万元和2万元,无人身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孙女士的这两辆车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均为5万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车的损失分别由哪个(些)险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保险公司对甲车的损失赔偿之后是否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为什么?
解题思路:(1)首先,甲乙两车因追尾而发生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两辆车因碰撞而发生损失。“碰撞”属于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甲乙两车的机动车辆损失险需要对各自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都属于责任保险,其承保被保人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第三人的损害,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属于被保险人造成自身的损害,没有第三人,因此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再次,甲乙两车的损失全部由各自的车辆损失保险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因为该条款在本案中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同相关法律相冲突。
(2)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项下对甲车的损失赔偿之后不能享有代位追偿权。因为本案中事故责任人是被保险人本人,也不存在引发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保险人不能对被保险人本人以及其家庭成员或者组织成员行使代位追偿权。
四、计算题
某企业将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先、后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的火灾保险,甲公司保险金额为50万元,乙公司保险金额为30万元,此即为重复保险。假定在此保险有效期内,房子发生火灾损失40万元。若采用比例责任制,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解题思路:首先,要解释比例责任制的含义。其次,给出比例责任制的计算公式,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再次,带入数值进行计算。最后,对计算结果做出必要的讨论分析。注:计算题含有过程分,并不仅以最终计算结果作为整体得分依据。
五、论述题
2013年8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8月5日开始普通型寿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上限的规定。
请谈一谈你对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认识。
解题思路:首先,指出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其次,指出普通型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的影响;再次,指出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应对策略。
随着对202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研435保险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大纲的深入解读,考生们对备考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他们将以这份大纲为指南,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复习进程。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会以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攻克保险专业基础的每一个知识点。相信这份大纲会见证他们的成长与进步,陪伴他们走过这段难忘的时光。期待他们在考试中发挥出色,为自己的保险梦想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