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牵头应急救援员“三大事”
随着社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员这一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应急管理部牵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并引导地方政府出台激励保障政策。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政策,帮助企业和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应急救援员的“三大事”。
一、牵头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广纳人才
通过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彰显出国家对于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非常重视,也反映出应急救援员的岗位稀缺性和就业前景的广阔。以下是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应急〔2019〕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局)、财政厅(局)、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要求,为认真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遴选培育50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50个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100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安全技能培训基础进一步夯实,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大幅度提升。
——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二、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应急救援员持证上岗
应急管理部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对队伍进行规范,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水平,另一方面,国家对应急救援事业重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员与国家发展相适应,也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角色。以下是相关法规的规定: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应急厅〔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海油安监办各分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应急管理部等5部门《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
三、引导地方政府出台应急队伍激励保障政策
相关规定如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管理部牵头规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依托国有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国家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是矿山、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开采和管道输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灾害救援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为适应新时代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更好地发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九)加强队伍职业保障政策建设。依法依规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队伍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费用支出。研究健全完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组织救援人员参加岗前、在岗、离岗和应急救援结束后职业健康检查。关注救援人员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服务。推动应急救援人员积极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定,规范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用工方式和招录条件,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待遇的相关激励保障政策。
应急管理部牵头的“三大事”不仅为应急救援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也为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上提供了有力的指导。通过组建专业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出台激励保障政策,国家正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高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