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员

生产安全法规要求重点单位应建应急队伍并培训合格后上岗

2024-07-12 17:27

随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出台,应急救援员持证上岗的法规逐步落实,各大企业对专业应急救援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本文将详细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探讨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培训要求,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法规。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随着应急救援员持证上岗法规出台各大企业人才需求迅速爆发。以下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儲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教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中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 应急教援队伍的应急教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数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总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二、重点单位覆盖范围广

重点单位覆盖范围广: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实施,为重点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培训合格上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各大企业应高度重视这一法规,积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企业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还能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力量。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为生产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应急救援员的重视以及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员的需求的增大,所以这项证书前景是非常广阔的,还在犹豫的朋友不要再犹豫了,拿下这个证书,为自己的未来添砖加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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