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在建工程抽查结果通报:监理工程师职责重大
绍兴市的城市扩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专业的监理工程师。2024年第三季度的抽查结果表明,尽管监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将根据新的检查结果,详细讨论绍兴监理工程师的角色及改进措施。
关于市直在建工程2024年第三季度市场 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平台公司、市直在建工程项目部:
近期市建管中心会同市造价站对市直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第三季度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4个项目,分别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弱电系统安装工程、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SXGD2B-TJSG-05标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发了《整改通知单》,扣除施工单位信用分1分,监理单位信用分0.5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部分受检项目存在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扣留未采用工程保函、优质工程增加费未计取、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等问题。
(二)施工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工程存在无专职劳资员、实名制台账资料要素不齐全、分包单位(安徽柒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杜江东及民工未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等问题;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存在项目经理张建近期连续42天未到岗、分包单位(四川宏宇昌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负责人张佑未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有:退场特种作业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台账缺失、有发放工资记录的工人未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计量支付主要材料款、大型器械租赁费等。
(三)监理单位: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缺少危险源细则、旁站细则等严重问题;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SXGD2B-TJSG-05标段)存在总监变更前无质量安全责任终身承诺书,报审台账未及时更新,材料未经复试投入使用等问题。
其他还发现部分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
三、下步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各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10个自然日(遇休息日后延)内将整改材料报送市建管中心及市造价站。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建设局将依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浙建〔2024〕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作信用扣分处罚。
附件:关于市直在建工程2024年第三季度市场行为及合同履约管理抽查结果的通报
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4年10月16日
绍兴市监理工程师在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中担任着重要角色。通过对2024年第三季度检查结果的分析,本文探讨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希望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监理工程师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绍兴市城市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来源: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